第233章 能谈就谈,能拖就拖

    第233章 能谈就谈,能拖就拖 (第2/3页)

六房,朝廷就是六部。

    哪怕是几百年后的政权构架,也是以这个为基础框架,区别在于细分出若干衙门而矣。

    根据分府协定,南府控制的三府由王五这个中军都督统筹安排。

    三地总人口不到百万,明军现实际控制人口五十二万余。

    耕地总数是非常可观的,不过荒地数量也多,这自然是因为战乱导致人口大幅下降。

    哪怕是清廷给大量无地农民分地,现三地荒地数量仍可供百万人开垦。

    因此,没有打土豪、分田地的需要。

    只需大量招揽流民就可以。

    以一隅之地想要成为新三国之一,现成治理模版肯定是孙可望在云南的“营庄”模式最适合明军。

    所谓营庄,就是将管辖区内的土地一律设为规模不等的营庄,再由大西军派出庄头管理。

    营庄内的土地统一种植,统一收获,便连种子、农具也统一分发使用。

    与后世的集体农庄一个意思。

    八旗的旗庄也是如此。

    营庄产出,大西军得四分,百姓得五分,田主得一分。

    看着百姓只得到收成的一半似乎很少,实际相较交给田主的租子和官府的赋税,百姓实际所得却是更多。

    而且在集体生产这一模式下,种植效率远比百姓小户种植要高,收入更高,分配也更多。

    虽然田主的收入下降了,但靠着这一分收入也能维持,不至于起来造大西军的反。

    靠着这一体系,孙可望才得以云南一地支撑起庞大规模的西营集团,掀起南明最有可能推翻满清的武装斗争高潮。

    土地面积上,云南作为省肯定比王五控制的三个市要大的多,但耕地面积云南跟湖北又差得远。

    荆州、汉阳、荆门三地的耕地数量恐怕就赶上云南的一半。

    因此,孙可望能靠营庄制成为一方霸主,王五这边肯定也能。

    但王五知道集体农庄的一个弊端,就是随着时间推移,营庄内的农民生产积极性会不断降低。

    也就是大锅饭长不了的原因。

    短期内还好,时间一长肯定会有出工不出力的懒汉家庭。

    如甲农民辛苦生产,乙农民装模作样,最后分配所得却是一样,这能公平么?

    所以,再好的制度在设计时都是为了解决眼前的大问题,等到这个制度本身产生问题时只能再一次改革。

    或者说变法。

    更何况这种体制必然会出现依附西营官兵的“特权”阶层。

    而且孙可望在云南的治理非常强硬,框框条条太多,导致商业活动除了西营垄断的那些盐铁外几乎消失。

    这就必然导致百姓除了做牛做马没日没夜耕种维持温饱外,压根没有任何消费能力,也没有可供消费的“商品”。

    时日一久,谁也吃不消。

    当年孙可望于李定国交战兵败后,其原本看似稳固的大后方瞬间全部倒向李定国,未必不是因为云南人民被压制太狠的原因。

    但孙可望模式又的确适合眼下明军的抗清斗争需要,毕竟这个制度能为明军提供稳定钱粮收入。

    因此王五准备取其长去其短。

    打算推行一种变通治理模式。

    就是不强迫农民、田主加入营庄,仍就如从前一般收取赋税钱粮。

    但加入营庄的官府则保障农民收成所得基数为五分,田主为两分,官府只取三分。

    另外就是大力招揽流民组织开垦荒地组建不涉及“土著”利益的营庄。

    三年或五年之后即可将开垦出来的土地无偿分给开垦者。

    在这期间官府保证开垦者的“基本消费”。

    也就是以发工资的方式招聘“农民工”。

    看起来三五年内开垦者只能维持基本生活,但三五年后却立即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且只需向官府交纳收成的三分。

    换言之,开垦者实际就是明军的入股者。

    打工的变成股东。

    如此,生产积极性、对明军的忠诚性无疑会大大提高。

    也会吸引荆襄本地农民参与开垦荒地。

    农民,谁会嫌地少呢。

    成为地主,是两千年来所有农民的梦想。

    通过利诱办法将荆襄百姓“绑”入明军这架战车,远比同八旗一样强制圈田划庄要得人心。

    当日那个小吏赵福源提出不纳粮以吸引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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