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 罪在当代,功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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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6章 罪在当代,功在千秋? (第1/3页)

    很快,河套地区便刮起了一股新制的风。

    几乎是一夜之间,河套大地,便冒出来了足足四十多个县,均以部族名称为县名。

    一如百十年前降汉的楼烦部,以及如今汉室代北地区的楼烦县。

    对于这一变化,河套民众都感到十分新奇。

    尤其是当自己的部族头人,成为了所谓的县令之后,就更愈发感到好奇起来。

    部族成了县,头人成了县令;

    那草场呢?

    水源呢?

    难道要成县土、县界?

    还有,做了朔方郡/五原郡某县民众之后,未来想要外出游牧怎么办?

    和过去这一年多时间里一样,打个报告就行?

    还是要先等县衙批准,然后再启程出发?

    便是在这疑虑重重当中,新制,终还是悄然落实在了河套大地。

    而作为制度的受益者,或者是‘针对者’,河套各部民众首先感觉到的,便是空气中——草原的空气中,那始终存在的淡淡火药味,以及随时都可能爆发的戾气,明显减弱了很多。

    尤其是在几个小贵族触犯‘约法三章’,并被朔方郡太守属衙明正典刑之后,大家似乎~

    好像~

    也许~

    都开始害怕杀人,或者说是害怕犯罪了。

    在过去,无论是河套地区,还是草原其他区域,游牧之民一言不合,那就是要拔刀相向的。

    别说是贵族对牧民、牧民对奴隶,亦或是大部族对小部族了;

    就连牧民和牧民之间、贵族和贵族之间,也经常出现即决胜负,也绝生死的1v1真男人大战。

    草原上,甚至还有一套约定俗成的决斗礼仪!

    而在河套地区刮起‘新制’的风后,几乎所有牧民腰间的兵刃,都成了屠宰牧畜专用。

    新制施行第一个月,河套地区总共发生上千起私斗致死案,数十起百人以上的大规模械斗!

    程不识经过了解得知:这个数字,大约是草原上的日常、常态。

    于是,便以雷霆手段,迅速处理了这些明着违背‘约法三章’的民众。

    当然,既然是要在河套地区推行《汉律》,程不识也没忘给河套地区的民众,以汉家百姓同样的待遇。

    即:以金、爵抵罪。

    奉长安天子荣诏谕,在河套地区被纳入汉室版图后,河套地区的所有民众,都自动获得一级爵位:公士。

    其中,不乏有得到不更、公乘等爵位的小贵族,乃至彻侯、关内侯的大贵族。

    而在过去这一年时间,河套地区被纳入汉家版图之后,天子荣也延续了自文景以来,汉家高频率、无条件广授民爵的传统。

    如今的河套,基本是人均四级爵位:不更。

    当然,奴隶仍旧是奴隶。

    于是,上千例个人私斗致死案,使得朔方郡太守判决了上千例死刑。

    约法三章嘛。

    杀人者死,没得说的。

    但这一千多个与人私斗,把人搞死的死囚,最后却只有百十人被真正施以极刑。

    余者,都被贬爵至最低一级的公士,并缴纳了相当一部分罚金,才总算是捡回一条命。

    罚金自然是用牛羊牧畜,甚至是马匹折价。

    也就不难猜测那明正典刑的百十来号人,为何没有保住小命了。

    ——没钱,或者说是没有牛羊牧畜、马匹缴纳罚金,没能买回自己的命。

    至于那几十例大规模械斗,程不识处理的同样果决,同时却也没忘小心些、谨慎些。

    最终,有数百人被判处监禁,上百人被判处死刑,且多半以降爵、罚金为代价保住了命。

    当时间来到‘新制’推行第二个月,河套地区的犯罪率,已经从上个月的上千例私斗致死、数十例大规模械斗,骤然降低到了:私斗致死案件不足百例,大规模械斗案件仅四例。

    于是,河套地区又多出了近百名贬爵公士,以及几个因为掏不出卖命钱,而被明正典刑的倒霉蛋。

    当时间来到第三个月,‘新制’的风彻底狂风大造起来。

    已经被任命为县令的原各部头人们,原本是大规模械斗最有可能的参与者,甚至是组织者。

    但在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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