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集《唯识三十颂直解》

    第10集《唯识三十颂直解》 (第3/3页)

罪了,说某甲把毒药放在这个桌上,他要杀某乙,结果某丙吃了死掉了,这个某甲得什么罪?从菩萨戒说某甲没有得根本重罪,他不犯杀戒的根本,因为他这个罪业不成就——他没有杀心,他当初这个毒药他是克定要杀某乙的,他对某丙没有杀心,这个顶多是过失致死而已;因为我对某丙没有杀心,某丙吃了以后死掉了。但是他这个发动这个业的时候,当心的意乐是要杀某乙,所以说,虽然说他把某丙杀了,但是这个人的业不是很重的,没有犯到根本所以业不能成就,他对这个某丙没有意乐。他只有加行和究竟他没有意乐,我对你没有杀心。

    所以说,我们说这个法,你一定不能离开心;因为他的心情是这样;所以我们说布施也是这样。说你布施一百块,我们这所有的佛学院三十几个人都布施一百块给佛陀,每一个人功德都不一样。说,为什么同样一个法则,我们都拿一百块,同样布施给同样一个佛,这样的一个轨范的一个因地,得果报会各式各样不同呢?因为法是不离开心的,一个法到底它会发挥多大功能,是你当时因地的发心,法是由心的造作所决定的,这点我们要注意。

    唯识学修我空观,这个地方是通于小乘的无常观,无我观,乃至于中观的缘起性空观,都可以;就是我空观这一个地方,唯识学没有特殊的发挥,但是法空观这一点,唯识学讲的更详细了,发明的更详细,这一点我们到时候要注意一下;那就不是像中观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那么单纯,它讲万法唯识那讲的更详细了;这个是破所知障。

    (二)种类

    第二点,再看种类,这个我执和法执的种类有两个:第一个是分别起的,第二个是俱生。分别就是依止邪教邪分别,我们接受了邪的教育,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我怎么样,我怎么样;说是“我思故我在”,说什么叫我呢,我自己有我自己的思想,由我的思想来决定我的生命的造作,我们从小就被这样子教育;然后我们对这样的教育加以分别,就产生了一个分别的我执和法执。俱生:就是不需要经过邪教邪分别,它就任运生起的叫俱生,那更微细了。

    第一部分、分别

    能执的是第六意识,所执的是五取蕴相

    先看这个分别。分别当中,生起的这个我执,法执,能执的是第六意识,所执的是五取蕴相,就是这个色受想行识,这个分别起的主要是第六意识,它的执取主要是对五蕴法而生起的;这个地方我们解释一下。

    一、即蕴即我。

    (1)色法为我:这个五蕴相的执取,刚开始最初的是对色法的执取;说我们一个人完全没有学习佛法,一般人的看法我们会认为色身就是我;说是我的思想是由大脑创造的,大脑这个结构越复杂,这个人的思想越复杂,他的观察越复杂;说这个明了性是由色法所创造的,色法创造了心法;说你的父亲很聪明,你的母亲也很聪明,这个基因就创造了一个很聪明的一个心识出来,是这样的看法。

    那么这样的看法当然是很严重了,因为色法创造了心法,就以色法为自我;这个色法是老病死的,那么这个色法老病死了以后,当然它所创造的心法就人死如灯灭了;执着色法是我的人就容易起断灭见,他说我这个了别性就是这一生,我死了以后,我的心识就完全消失掉了,这个所谓的自我就完全毁灭掉了,所以说我只能活一次,我能够把握的就只有这一生,没有前生也没有来世。

    当然这样子的一个思想,就很容易让一个人就及时行乐,因为没有来生,生命的业力不能累积不能相续,那皈依三宝,断恶修善变成没有意义。就造成一个人会容易及时行乐,虽然这一个人也不一定说是造罪也可能会造善,但是很难避免造罪业,很难避免。他没有因果的思想,他很可能会造罪业,所以这个执着色法为我的是非常危险。

    (2)执受为我:再进一步就是受想行识为我,那是心法,比前面那更好了;说这个受是我,当然这个人多少有一点智慧,他能够观察我们这个色身是老病死的臭皮囊,但是这个老病死当中,有一个明了的功能叫受,感受;就是我得果报的时候,我跟快乐的境界接触有快乐的感受;跟我不欢喜的境界接触有痛苦的感受;哎,那个感受就是我,我在受用种种的境界,那个能受用的就是我,就是以这个受为我。

    (3)执想为我:或者说想是我,我能够做种种的取相分别,我可以把外在的境界,接触了外境以后,心中安立很多的名言,把这个外在的境界转成心中各式各样的影相;那个把外境转成心中影相的就是我。这种取相分别,这种施设名言的功能就是我,这个想就是我。

    (4)执行为我:或者是行就是我,内心当中有刹那刹那造作的功能,相续的造作迁流的功能,那就是我。

    (5)执识为我:或者是识是我,这个执着识为我的,这是微细了,那有一点禅定。因为前面的受想行是一个心所有法,它还是一个情绪的功能,这个八识的心王是一个非常微细的,第八识的异熟的功能,第七意识的思量,或者第六意识的了别,这个多数都是有禅定了,在禅定的心中,他没有这种善恶的情绪,说是「迥脱根尘,灵光独耀」,这个明了的灵光独耀就是我,这个是执着识是一个常一的我。

    以上这些叫「即蕴即我」,就着五蕴的法,而执着为我,这是执取五取蕴相的。

    二、离蕴即我

    其次,有一种叫离蕴即我,说离开了五蕴有一个我;这个胜论派说在生命当中有一个自性,这个自性它是不生不灭,不老病死,它能够受用这个五取蕴相;五蕴法是生老病死的,自性这个我是不老病死的;举一个例子说一个人居住了一个房子,这个房子它破旧了,这个房子我不要了换一个新的房子,这个房子是有变化,但是里面的人是不变化,胜论派他提出的看法就是这样;说是自性它去受用五取蕴,这个五取蕴相是所受用,自性是能受用,五取蕴相是老病死的,但是自性是不生不灭的,就是离开了五蕴有一个我。

    当然这件事情佛弟子是不同意的,佛弟子就提出一个质疑说那你这个自性是什么相貌呢?请你说明。当然他就讲不出来,他讲出任何一个相貌都离不开色受想行识;因为佛陀只讲生命的元素是五蕴,佛陀没有说六蕴,佛陀没有讲色受想行识我,没有提出这个我,只是五蕴;他讲出任何一个相貌一定收摄于五蕴法里面,所以这个地方当然是他自己捏造出来的。

    这个是讲分别起的,第六意识对于五取蕴相所生的一个我爱执,或者即蕴即我或者离蕴即我;当然这个行相非常粗显,也是有间断的,因为第六意识有间断,所以这个我爱执也就有间断。

    第二部分、俱生

    这个俱生的有两类:第一个是发生在第六识,一个是发生在第七识。

    这个第六意识俱生的,能执的是第六意识,所执的也是五取蕴;这个所执五取蕴的俱生的当然不需要分别了;比如说他在这个四禅四空时候,虽然在禅定当中他也能够施设名言去分别种种境界;但是他也可能入无分别住,把所有的分别都停下来,完全受用这种明了寂静的状态;这个时候第六意识没有分别,但是它也会生起我爱执,这个我爱执没有经过分别。他在寂静的心中他认为我很寂静,是谁在寂静呢?有一个我,那个明了心识就是我,现在那个我很寂静哦,欸,这个就是我执;而这个时候这个禅定的人,他没有动任何的名言分别,那表示这个是俱生的,它不需要分别就会产生我爱执,那是非常微细的,非常微细。当然它发生在第六意识,也就是行相粗显有间断。因为第六意识的行相是粗显的,这粗显相对第七意识来说的,而且是有间断。

    “俱生,能执第七识,所执第八见分。行相微细,无间断”。

    俱生的话,就是能执的是第七意识,所执的第八识见分,行相微细,无有间断。第七意识的我爱执,它不对五取蕴相的,我们刚刚讲过,第七意识是“依彼转,缘彼”,第七意识它只对第八识的见分有兴趣,它攀缘第八识的见分认为是我。

    所以这个无想定的人天,他前六识都不活动完全在一个无想的状态,但是他那个很深很深的那个了别心识当中,他也是有一个我爱执,「我在无想当中」,那这个就是俱生了,非常微细,心中还是有一个我相。那个刹那生,刹那灭的第七第八识当中,他也是认为有一个我相,现在安住在无想的境界,那这是俱生而起。

    这个我执,法执大方向是发生在两个心识,一个是第六意识,一个第七意识,不过根本上是第七意识,还是第七意识。这个第六意识的染污是受第七意识的影响,因为第六意识以第七意识为根,第六意识的了别依止第七意识生起的,所以第七意识这个根有问题,就把前六识染污了;所以追根究底是第七意识,但是它落实在整个粗显的分别,那是第六意识表现出来,是事实。

    所以这个我爱执是从粗的角度是第六意识对五取蕴相的我爱执;那微细来说呢,第七意识对第八见分的我爱执,那微细了。这个是讲到这个我执、法执的种类,有分别起和俱生两种,有没有问题。

    好,我们休息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