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铜雀台咏史
第五十六章 铜雀台咏史 (第3/3页)
是作为文坛领袖的陆机,平日里写的那些阿谀贾谧的作品。文风富丽堂皇,花团锦簇,但究其根本,其实就是为当权者歌功颂德。
写诗尤其重风骨,如此作诗,太康诗风在后世文坛里自然难得美誉。当然,作为开创者的陆机,其实是什么诗风都可以创作。但是对于其余才能一般的文人来说,他们不是陆机这般的天才,能修行一两种诗风就很难得了,已经很难再临时转换风格。
本来得知要写些壮行诗,大部分与会诗人苦思冥想,也不过能想出一两句残联而已,整体诗作的水平都并不入人意。因此,他们心中颇为忐忑,怀疑自己要在会上丢丑。此时得知可以回到老路,当然是大喜过望,连连称是。
司马颖见状,当即大手一挥,笑言道:“既然如此,那就以春日为题,让大家写些诗歌吧!”
此言一出,大部分诗人都喜笑颜开,只有卢志脸色难看无比。
刘羡在一旁打量事情发展,只见司马颖搂着那少年宦官,一人脸红心跳,一人舞首弄姿。相互之间亲密的神态,几乎已经超过了夫妻。刘羡心中一阵恶寒,暗想,都说成都王平日擅长交往识人,没想到竟然喜好男风,简直是不可思议!
再回头看卢志,刘羡见他双拳紧握,一度气得嘴唇发白,浑身发抖。但到了眼下这个地步,他也不好当众给司马颖难看,规劝也没办法规劝,只能按着他的心意来办事。
可如此一来,说是要大会豪杰的诗会,很快就变得庸俗不堪。大家写得大多是什么“空谷遗兰蕙,凌霜自含芳”、“玄岩抱幽璞,素涧敛清光”之类的滥觞,并没有什么佳作问世。
就连诸葛延这种不懂诗歌,颇为好奇的粗人,一开始还兴致勃勃地听了一会儿,但没过多久,就觉得乏味无聊,开始四处找毛桃和李子吃了。
刘羡本来也想参加诗会,可诗会发展成这样,自然也没了兴致。他干脆利用这个空闲时间,好好游览了一下邺城三台,不得不说,邺城的风光也是极为壮丽的。
城北面有毛象坡,据说曾经养有孙权送来的大象,当年曹冲称象,就是在这个地方。城西面则是玄武苑和斗鸡台,里面曾经满是奇珍异兽。虽说如今是看不见了,但见其结构布置,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等天色渐晚,刘羡从最高的阁楼上缓步走下铜雀台,正好看见卢志站在高台南面,一手撑住高台栏杆,一手做望远状眺望着。一阵晚风从远处吹过来,令他衣袂飘飘,须髯尽飞,好似神仙中人。
刘羡一时看得出神,不意竟被卢志察觉,侧头反问道:“咦,刘府君是有什么话要和我说?”
刘羡站到卢志一旁,拱手道:“呀,卢君太客气了,你直接叫我怀冲就好了。”
卢志笑笑,倒也不再客气,说道:“那怀冲是有什么事吗?”
刘羡顺着他的目光往南望,只见庞大的邺宫建筑群外,是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他说道:“我本来是想见识见识子道的言志诗,不料今天竟然没有机会。”
这说到了卢志的伤心处,他叹气感慨说:“我这位殿下啊,其实是令祖一流的人物。他有德无才,敢于放权,却又难辨忠奸,喜好弄权。我一时不慎,竟然让一个小人趁虚而入了!”
刘羡没有就这个话题多谈,他接话道:“我只是比较遗憾,来之前搜肠刮肚,想了一首咏史诗,没有机会说给人听,真是可惜。”
“哦?”卢志稍稍收拾心情后,略微有些好奇,笑道:“那怀冲不妨念给我听听吧。”
“好啊!”刘羡将目光从城内的灯火中移开,转望明月下邺宫内泛着波光的流水,徐徐吟道:
“漳河如镜邺城东,无复魏武避暑宫。
政尔虚名薄袁绍,居然国色胜曹洪。
建安横槊气吞世,铜雀终失高贵公。
贤人劝为河朔饮,周公吐哺亦花红。”
一首吟罢,卢志不禁愣住了,他将视线再次挪回到刘羡身上,正见刘羡的眼睛对着他熊熊燃烧。显然,刘羡将很多想说又不能说的话,尽数凝练到了这首诗里。
卢志是何等的聪明人,立刻明白了背后的含义。他一时有些无所适从,似乎为刘羡的大胆而惊愕,也为他的直白所打动。但他是一个很早便立下誓言的人,他的原则也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因此,他的心情很快又平复下来,才悠悠回说道:
“怀冲确实做得好诗……,可惜,夜色太晚了,诗会也散了,没有他人听到。”
说罢,他便以疲惫为由,匆匆告辞歇息去了。
刘羡有些可惜,心想:这大概就是婉拒了吧。但随即又安慰自己说:但至少没有明确拒绝,还是有机会的。
这样想着,刘羡又高兴起来了。当夜做梦的时候,似乎能听见星光闪烁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