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鲍富达的目的

    第170章 鲍富达的目的 (第2/3页)

然微笑着问道。

    北角电气道发电厂旧址这块地皮,林浩然是计划自己开发的,打算让港灯集团与万安集团共同开发,如此一来,便能够获取最大利益。

    还是那句话,肥水不流外人田!

    不过,置地集团这边过来需求合作,林浩然倒是想看看,他们能给出什么样的条件。

    对于置地集团这家香江最大的房地产企业,林浩然已经打算吞并了,也就是说,他内心甚至将它视为自己的了。

    以他如今掌握的资金,再加上暂时其它华资都还没有对置地动手的情况下,只要他的野心不被外界知道,不被怡和洋行那边发现,成功入主置地集团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前提是他要在置地与怡和开始进行互持政策之前,就要将它拿下。

    否则,等置地集团与怡和集团互持政策开始之后,双方互持的股份将近40%,那个时候,他想要收购,基本上不可能,因为想要从股市上吸纳超过40%的股份,基本上不可能。

    不过,即使置地集团与怡和洋行互持股份之后,林浩然也还有机会掌控这家企业的,那就是等待1983年地之后,那时候新任的怡和大班,会彻底取消这种互持的行为,大幅降低双方之间的持有股份。

    那个时候,是林浩然第二次入主置地集团的机会。

    这些,都得随机应变,没到那个时候,不清楚环宇投资公司的吸纳情况如何,过程是否顺利,他都无法准确地预判未来的事情,一切不过都是猜测罢了。

    “林先生,是这样的,我们置地集团打算与港灯集团一起合资成立一家地产开发公司,经过我们详尽的市场评估,当前这块地皮的价值区间基本在9亿至10亿港元之间。

    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我们提议以10亿港元作为基准估值,双方各自承担5亿港元的投资,共同以这10亿港元的价格购入地皮。

    随后,我们将以这家合资公司的名义,向你们港灯集团正式收购这块地皮。

    项目开发完成后,所得利润将按照五五比例分配,这样既确保了港灯集团无需独自承担开发压力,也为我们双方带来了显著的共赢机遇。”鲍富达将他们的计划说了出来。

    这种合作模式,在香江当前的地产界颇为流行,其优势显而易见,首先,它有效分散了资金压力,使得项目能够更顺利地启动;

    其次,集合双方资源,开发效率得以提升,有助于项目更快推向市场;

    再者,利润共享的机制确保了双方都能获得可观的回报;

    最后,通过合作,还能有效降低单一方承担的风险,实现真正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比如鲍富达所说的,大家一起出资10亿港元,实际上就是还没开发之前,港灯集团就能提前获得鲍富达注资的5亿港元的资金,而他们自己并不需要投入那五亿港元,毕竟不过是左手转右手罢了,而且将地皮进行房地产开发之后,港灯集团还能获取50%的利润。

    假如林浩然没有收购港灯集团,在年尾的时候,港灯集团、长江实业集团、会德丰集团三家企业也会走这样的合作模式,共同成立一家地产开发企业,只不过合作方由两家变成三家罢了。

    “鲍富达先生,其实在你来之前,就已经有不少开发商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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