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禁笑之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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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退后了,将这个位置让给了几个陌生的法兰克骑士,其中有两个年轻人尤为瞩目,一个身着白色的绸缎束腰外衣,一个则身着黑色的丝绒束腰外衣。
唯一相同的是,他们的身上都披着一件深紫色的无袖斗篷。这是曼努埃尔一世的赐予,能够用上这个颜色的人,几乎能被称之为凯撒——也就是仅次于曼努埃尔一世的尊贵头衔。
人们很快就知道了,这两个年轻人,正是亚拉萨路的国王鲍德温四世以及他的挚友埃德萨伯爵塞萨尔,亚拉萨路国王得到紫袍的赏赐无人会有异议,而埃德萨伯爵得到这份赏赐,则是因为他在沼泽中救了皇帝的关系。
“要我说,他若是知道知道自己犯了怎样的大错,定会痛苦的捶胸顿足。”执事官的朋友用一种极其微小,几乎无法被别人听见的声音说道。
“别胡说了,他又不是拜占庭人。”执事官瞪了他一眼,他的朋友果然笑盈盈的不再说话,而是继续去注视着那两个年轻人,这种举动并不突兀,事实上,在场的人们几乎都在或是光明正大,或是小心翼翼,或是遮遮掩掩的打量着他们。
“这没你做出来的小东西好用。”鲍德温试了试餐叉,有些不满的说道。他说的当然就是塞萨尔才来服侍他的时候,随意弄来的树枝做成的筷子。
此时的人,尤其是信奉天主的人,依然认为用手指抓食物是天经地义的行为。若不然天主为什么要赐给你五根手指呢?
只不过平民们用五根手指抓东西,而贵族们用三根手指抓东西,虽然一样会被用得油腻肮脏。那他们用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抓起食物的时候,觉得自己要比平民们高贵优雅的多了。
但就像是他们总将拜占庭帝国的人看作异端,拜占庭帝国的人,也认为他们就是一群不曾被教化的野蛮人。
他们在一百多年前就开始使用餐叉和勺子,只是餐叉的式样。不像后来有三股尖头,只有两股,尺寸也偏小,勺子同样如此,这就导致了那些习惯用手指进食的基督徒骑士们在用起餐叉的时候,总是笨手笨脚,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它和食物之间的关系。
譬如他们身边的雷蒙和两位大团长,就索性舍弃了餐具,反正这也是拜占庭人所弄出的华而不实的东西——他们如此说,依然用手指进食。
反观塞萨尔与鲍德温却能够非常好的使用这两种餐具。
因为鲍德温身上始终不曾离去的痼疾,塞萨尔非常注意他的个人卫生,虽然用手指抓东西吃,并不会导致病情恶化,但若是一日三餐均是如此,又不能频繁的沐浴更衣的话,这种卫生习惯也必然会招致一些虫子的追逐和叮咬,它们会破坏皮肤外层的屏障,引发肿胀和溃烂——普通人很快就能痊愈,最差也能去找教士,但鲍德温不行。
因此,除了一些较为正式的宴会,若是在私下里,只有他与塞萨尔两人,鲍德温也是会使用餐具的,当然最多的当然还是勺子,还有塞萨尔提供的筷子,反正这种餐具在用餐完毕后随手一折,扔进壁炉里就好,不会有任何人注意。
但在使用餐叉的时候,他的右手虽然不像左手那样时不时就会麻木,但依然无法做得与塞萨尔那样的灵巧,他有些羡慕的看着塞萨尔用那把餐叉端起滑溜溜的糖醋虾仁,又舀起四处乱滚的橄榄,更能够将柔滑的羊奶酪举起来完整的放入口中。
“你怎么做到的?”他忍不住问道。
“轻一点就行了,慢慢来,不必着急,反正这里也不会有人来催促我们。”塞萨尔说,在来到这里之前,他毕竟已经用了好几十年的筷子,对于该如何掌握手指上的力度,早已驾轻就熟。
鲍德温虽然也跟着他使用了几年筷子,但在平衡和用力上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何况沉重的纯金餐叉可要比轻盈的木筷笨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