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可怕的林燃

    第17章 可怕的林燃 (第2/3页)

笑语。

    “今天不醉不归,这次抗住了怡和的这一轮进攻,之后都是一片坦途。”许爱周说,“我在伦敦已经充分和林爵士沟通过了。

    他会尽快找人来撮合此事。

    最迟这个月,国际海事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就会来香江调研,另外由洛克菲勒、摩根会牵头成立一家新的全球海运。

    我们也能在其中分到对应的股份。

    包括后续的集装箱标准委员会,也会有华人代表。”

    这样的消息足够振奋人心。

    大家也不怀疑林燃是否能够做到。

    毕竟林燃不是去年来香江的数学家,而是白宫高级官僚,全球华人的杰出代表。

    这次花旗银行的紧急出现,提供了近乎无限的金援子弹,也侧面证明了林燃的实力。

    庆功宴结束后,许家别墅里只剩下许爱周和许世勋父子后,许爱周感慨道:“林生果然非凡人。

    从一开始就算到了今天。”

    许世勋的声音微微颤抖,“您是说林爵士从要和我们合作的第一天就想到了怡和和太古会要来分一杯羹?

    还是说林爵士一开始给您一份没有专利被授权人的文件就是为了今天?”

    前者不奇怪,毕竟香江英资实力雄厚、势力庞大,会被觊觎很正常。

    而且标准制定的红利华人没吃过都能猜到,英格兰这种曾经的日不落帝国只会比他们算的更准。

    但如果林燃从第一天就想好要通过这份专利授权书来防御怡和的进攻,那就有点太可怕了。

    许爱周点头道:“没错,和你想的一样。

    林生从一开始就在利用法律体系的差异。

    而法律不同导致的思维惯性不同也是怡和这次会失败的主要原因。

    你知道休·巴顿是怡和洋行的大班,怡和洋行是一个在英联邦法律体系内的公司,他接受的也是相关的法律教育。

    而在英格兰的法律框架里,以1949年《专利法》(Patents Act 1949)为准,该法适用于英格兰本土及香江。

    专利授权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记录并向专利局登记,被授权人必须明确,否则无法界定权利归属。

    而在阿美莉卡的法律框架体系里,根据1952年《专利法》第261条(35 .C.§ 261),专利权被视为个人财产,可以通过书面文件转让或授权。

    阿美莉卡的这则条款并未强制要求所有专利授权协议必须向阿美莉卡专利商标局(USPTO)登记。

    因此阿美莉卡的专利授权更像是一份专利权人和被授权人的私人合同。

    只有授权涉及到转让的时候,才需要去USPTO进行登记。

    这样的思维漏洞,打了休·巴顿一个措手不及。”

    许世勋听完后颇有种惊为天人的感觉:“我现在有和华盛顿议员们一样的疑惑了。

    林爵士他到底是数学家还是律师。”

    这是指林燃在就任航天事务特别助理前接受听证会质询的时候,舌战群儒,记者们在事后的报道里如是感慨:

    “数学家变身律师,引经据典反驳指控”

    关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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