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直播抓人?这么刺激的吗?
第277章 直播抓人?这么刺激的吗? (第3/3页)
思很简单,这不符合常理,而常理是无需证明的。
“本来按照我的理解,被告这样做是能获利的,但是刚刚被告方否认了,说告错了,那这是不是就可以推出两个结论。”
“第一,四个人背后还有人在指使,不然没办法解释四人为什么要损人不利己,他们和文艾山根本不认识。”
直播间前面,老向脸色顿时一变。
周云这里的推导的逻辑并不严密,不是严格按照三段论来推理,但在这个氛围下听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因为这就是正常逻辑,你和对方根本不认识,也没有任何接触,结果你自己花一堆钱也要让对方破产,那你说这合理吗?
这明摆着不合理对吧。
老郑适时开口道:“被告你们这边是什么看法?”
赵志鹏脸色不好看了,但还是开口道:“并没有指使者,而且原告代理人所说推理和本案无关,请审判长制止该行为。”
他肯定不可能承认的,老向那边就怕这个事和他扯上关系。
现在这情况,本来就对老向很不利了,他这边要是不回应或者干嘛,那就更有疑点了,所以他必须回应。
正在看直播的老向点点头,赵主任还是靠谱的,该否认就要赶紧否认。
老郑差点笑了,但还是开口道:“原告,还有要补充的吗?”
周云开口道:“既然被告方否认了第一个结论,那就是第二个结论了,四个人的刷单退货行为是有偿的!”
这句话就是图穷匕见,你们既然没有指使者,那你们肯定是有偿的,也就是专门从事刷单的水军。
就是给你们一个两难局面,迫使你们只能选一个。
而第一个结论,周云笃定对方肯定否认,老向作为网红,绝对不能和刷单这个事扯上关系。
这样一来对方就必须要跳坑,这是一套连环计,不断让你做出选择。
然后就必须跳坑,这是死结。
说到这里,周云看向了老郑:“审判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有偿的有组织性网络水军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四人的行为导致我方三个当事人损失惨重破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请求法院移交犯罪线索!”
话音落下,原本已经有点犯困的网友们顿时来了兴趣,卧槽,又是刑事?
不会在直播中就要抓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