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薛宝钗:真不怕他是个藏奸的?

    2.3  薛宝钗:真不怕他是个藏奸的? (第2/3页)

号在南北都有不小的生意,但现在只有江南的生意还能做吧?”

    薛宝钗表情一僵。

    “锐大哥说的不错。”良久,她苦笑着点点头。

    这么大的事情根本瞒不住人,江南这边的丰字号各分部之所以越来越放肆,北方部分基本失控算是很不好的“打样”,再加上薛蟠无能,最终一步步落到这副田地。

    “锐大哥看上北边的生意了?”薛宝琴反应过来。

    “不错!”林锐没有绕圈子,“如今因为各种原因,丰字号在淮河以北的分号已经失控,但名义上还是薛家的产业,现在我手里有银子,你们有名义,不如做个交易如何?”

    “是京畿部分吧?”薛宝钗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俏脸却露出为难之色,“不瞒锐大哥,那边一共有二十家铺面,如今每年能收到的银子不足两万两,小妹完全谈不上任何控制。”

    “无妨。”林锐没当回事,“地契、房契、身契之类可都有?”

    “自然是有的!”薛宝钗立刻点头,“先父当初置办京畿地区产业的时候,安排的掌柜都是家生子,铺面和地产也都是买下的,为的是不牵扯当地的麻烦。”

    比如,看到挣钱就涨房租之类情况。

    “那就行。”林锐满意的点点头,“区区几个奴才而已。”

    大周的律法很有意思,一方面禁止人口买卖,但对父母因为无力供养而卖孩子的做法予以默认,另一方面承认“自卖自身”,这就导致所有关于人贩子的罪名基本作废。

    比如拐子,比如香菱。

    所以,主奴关系在民间的“优先级”非常高,主子基本可以对奴才的生死一言而决,虽然名义上说,主家打死奴才也属于犯罪行为,但同时将“刁奴欺主”类罪名等同于“十恶不赦”。

    薛家在京畿的所有铺面有地契、房契和身契,林锐只要随便派可靠的人手过去,拿着证据到官府,走一下“规矩”就能办,基本上直接拉到街上打死便可。

    什么,这些铺面失控多年,早已在当地根深蒂固?

    这就涉及到站位问题。

    任何官员都是封建体系的既得利益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可是铁律,主奴关系也一样,如果“刁奴欺主”的情况在他们治下,而且被包庇,传出去可不仅仅是坏名声这么简单。

    区区金银而已,相比于这一点什么都不是。

    薛家之所以对整个北方的生意基本失控,根本原因还是自家太无能、薛蟠太废物,自从亲爹死后再未巡视过自家江南以外的产业和生意,这才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林锐本来就是要回京,对京畿地区生意的掌控远比薛家简单。

    至于负责的人选,他也有了计划,只是暂时还没“到位”。

    “既如此,辛苦锐大哥了!”薛宝钗含笑点头。

    “多少银子?”薛宝琴毫不犹豫的当“恶人”。

    “五万两。”林锐微微一笑,在姐妹俩无语的表情中补充,“黄金,但有一个要求,以前的商业路子不能断,琴妹妹,这一点要你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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