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光明王
第二百五十章 光明王 (第2/3页)
的饰品与徽章也一应俱全,就连魔杖都请矮人族最顶尖的工匠精心打磨,上面镶嵌各种奇珍异宝。这并非故作姿态,而是进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
光明王却是个简单到极点的人,没有成群结队的侍从,没有数之不尽的财宝,没有富丽堂皇的居所,没有威风凛凛的坐骑。这次出行仅带了一个不入流的三级魔法师做随从。
大多人都爱炫耀,这是骨子里的天性,物种进化的必然选择,炫耀的潜台词是:我很强大,你最好不要来惹我。这对物种生存是有利的,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不战而屈人之兵,将生存竞争的损失降到最低。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炫耀代表着心虚。因为害怕别人来竞争,害怕别人来招惹,所以借助外物令自己显得很强大。
真正强大的人是不需炫耀的,因为他们无所畏惧。
比如说光明王。
他太强大,强大到不假外物。哪怕光着屁股,他也是蒙特奇最高贵的人。
所以他朴素无华。
加百列恭敬将三种魔法材料放在桌子上,身躯微弓,伫立不语。
圣光喷薄,将魔法材料尽数笼罩,它们很快就被同化,变为纯洁无暇的光,在空中组成一只巨大的眼眸。
这是光明神之眼,一种高等级的光明魔法,能够窥探方圆千里的一切气机,比精神力扫描的更加清晰透彻。
大部分魔法只需魔法元素就能施展,还有小部分需要魔法材料加以辅助,比如光明神之眼。
光明王闭上肉眼,用心去感受光明神之眼观测到的一切。
世界清晰的放大了千万倍,一粒微尘都有山岳般大小,就像看一场超高分辨率的高科技电影,且能跟随心念加速或放慢镜头。在光明神之眼的注视下,每一寸土地与每一个生灵都无所遁形,偌大的法马古斯再无秘密,就像一个被剥光的少女。
光明王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百年前,兽人族的大萨满信誓旦旦的说在曼陀罗盛开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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