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新公羊
第十四章 新公羊 (第2/3页)
的书、简。
按阴阳的说法,过了七月十五中元节,天地间的阳气便渐渐消退,阴气便渐渐萌生,肃杀之秋就要来临了,读书人一年几次晒书,三元节中的中元往往是最后一次。
过去的时间里,每年每次的晒书,董仲舒都不让下人帮忙,自己徜徉在竹板之间,一本一本地翻晒着。
但今年心力衰竭,董仲舒真觉得老了,不能自己晒书了,坐在那里看着两个书吏在竹板间晒书。
距离丞相府来书已有两月了,董仲舒对公孙丞相释放的善意嗤之以鼻,他能来这九死一生的地,丞相居功甚伟,但对笺中“完事回朝”的许诺却不能无视。
为了这个,董仲舒快将公孙春秋翻烂了,才从公羊家中找出皇后是“適夫人”、皇太子是“適公子”的证据。
公羊家、穀梁家,都有所谓“诸侯不再娶”的大礼制,都认为废皇后陈阿娇是“夫人”,而皇后卫子夫、其他嫔妃是“贱人”,诸皇子都是“贱人之子”,不过,穀梁家“无嫡立长”,给了皇太子正统法理,才让皇后、皇太子认为《穀梁传》的经义优长。
皇天不负苦心人,董仲舒从春秋中找出了别的解释,鲁隐公想要让位于桓公,本来有悖于春秋大义,盖“《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依照诸侯不再娶的古礼,鲁惠公既然已先有“適夫人”(元妃)孟子,那么隐公母声子与桓公母仲子均不得为夫人,隐、桓二公便俱非適子,故宜从长幼之序,确定继嗣,隐公长而桓公幼,因而鲁惠公欲传位于桓公,本非正理。
公羊家本来坚持“桓幼而贵,隐长而卑”,“诸侯无二嫡,恒何得为贵?若然,是理可得而越,分可得而踰也”和“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主张。
如今,董仲舒却提出新的主张“案妾母不得为夫人。”
既然惠公已经战胜其私心邪念而传位给隐公,隐公就不应该再“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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