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回雁楼

    第三十四章,回雁楼 (第2/3页)

方向行去。

    一路不急不缓骑行,一个人吃喝玩乐,有时候看看山景,有时候坐在溪边吃饭,相同的路,竟让叶云硬生生的多走了一半多的时间。待走了二十几天,叶云这才到了衡山城外。

    一接近衡山城,叶云便发现路上的武林人士多了起来,算一算时间,过两天便是十五,正是之前听说的刘正风金盆洗手大会的日子,想来这些人都是被刘正风邀请过来或者与他相同听到江湖传闻过来看看热闹的江湖人士。

    进了衡山城,拉着马在街上逛了会儿,感觉腹中少许饥饿。叶云便在街上找了一家叫“回雁楼”的酒楼走了进去。

    因为刘正风金盆洗水的原故,衡山城内的武林人士一下子便暴涨了许多,一进酒楼满眼俱是带着刀剑的武林人士,喝酒划拳。整个酒楼热闹非凡。

    而在此刻街头有一个男一女走了过来,男者三四十岁,手里提一把利刀,左肩衣服上有些血迹,面上却浑不在意。女子是一名娇俏可人的小尼姑,相貌十分好看,佛衣有些脏尘,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此时脸色难看,被男者扯着走进了回雁楼。

    类似这种搭配,又是在这个时候来到回雁楼,除了田伯光和仪琳之外,还有何人?

    没过多久,又一位二十四五岁,衣衫染血,残破如乞丐服一般的年青男子提着剑从街头大摇大晃地走过来,也跟着登上了回雁酒楼。

    “老板,结账,不用找了!”叶云把十枚铜钱摆到桌上,便起身离开。

    没过多久,酒楼里的客人像赶羊一样一股脑地从门口跑了出来。

    “怎么回事?”叶云问道。

    一个好心的酒客说道:“小兄.弟,你可千万别进去,两个江湖的大爷在里面打起来了,刀剑无眼,伤着了也没地方说理去。”

    “多谢兄台提醒!”叶云拱手道谢。

    那人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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