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案情
29. 案情 (第2/2页)
被告人出租车司机王方在十三号晚上九点车载了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黄同,因该男子在等红灯时对王方进行性骚扰,王方在出言警告黄同之后黄同仍不思悔改,在下一个红灯处出手对王方进行第二次性骚扰。
最终不堪侮辱的王方将出租车停在了一个人迹比较稀少的街道,打开车门将黄同拉了下来,用后备箱里的修车工具将黄同打成重伤。
伤口在后脑勺,一个长3CM的口子,所幸王方在伤人之后害怕自己的举动导致黄同流血过多死亡,第一时间将他送到了临近的一个医院。
最可笑的是,黄同被送到医院后由于医生的疏忽,伤口缝合时出现了感染导致黄同至今昏迷不醒。
黄同的家人在得到医院的通知后赶到医院,发现王方交付了医药费之后已经离开,就以为王方是畏罪潜逃。
而黄同此时又昏迷不醒这才误以为是王方造成了如今这个局面,黄同的家人立刻去公安局报案。
第二天早晨,公安局的人到王方的家中逮捕了正准备出门的王方。
黄同的亲属找了平日里就跟绿洲是水火不容的Z市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而王方的父母辗转多人找到了自己。
林清歌拿到案子以后,第一时间就觉得这个王方故意致人重伤是有原因的。
调查之后果不其然,只不过当时王方停车的地方人太少,而黄同对王方的不正常举动也是在车内完成的,目击者只看到了王方对黄同出手的一幕,因此在人证上林清歌就受到了不小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