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爱”是附加值……
第171章 “爱”是附加值…… (第2/2页)
),以盈利奉神!!!至孕或年老而止……
而后的“领主初夜权”,即此残留、变种!!!(在东南亚等,变异为“兄、父初夜权”!!!)
3.婚姻的“第一要务”——是部族繁衍!!!(以上的及以下的风俗,都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
此外的生理需要、心理需要等等,在封建社会及其以前,是无足轻重的!
亦即——“爱”,只是“附加的赠品”!!!
4.“桑中水边”之约,自古迄今,绵绵不绝!!!
“桑中”,讳曰:“误吞玄鸟之卵”!!!
“水边”,隐语:“偶践雷神之足”!!!
这两项,在《诗经》之中都有记述!《史记》也确凿委婉承袭!其真实意思,智者通人、心照不宣!!!(古人认为:生在我们家的,跟随我姓的,那就是我的孩子!!!——因为古代父母对子女,享有“绝对的”“神权和所有权”!!!)
孔丘、刘邦辈,亦不能幸免!!!
建国后,有些地域犹保留之“三月三”,即此“古俗”!!!
5.而游牧民族,及特定地域之“父死子继”、“兄终弟承”,也是为保证家庭、部族繁衍!!!
6.现代西方经济学,把婚姻看作,以“经济和生理为基础的社会性行为!”
“爱”——在需求层次上,是滞后的!!!
7.综上所述,为“爱”烦恼,是不理性的、不成熟的、病态的、自私的心理表现!!!!!
8.呵呵……
鉴定完毕……
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