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名

    身后名 (第2/3页)

的因公殉职,应该享受警察牺牲的抚恤待遇,但是亲笔签名的认罪书,以及现在躺在解剖室的尸骨,让他的死后哀荣变得岌岌可危。不可否认他曾经做了很多的贡献,生前荣誉加身,但一条命的份量太重太重。

    局党委班子吵了个天昏地暗,一部分人认为,人死如灯灭,李响岳死都死了,没有人有任何的办法去验证这份认罪书的真伪,哪怕尸骨从他认罪书中交代的确切地点挖掘出来,也没有办法证明当初动手的一定就是李响岳本人,用他们的专业术语来讲,证据链缺失了一块儿,也许真正的凶手想了什么办法胁迫李响岳签了认罪书,而认罪书是真正的凶手自己写的,李响岳签字可能只是缓兵之计,后面的爆炸是意外,人都死了,这个黑锅他不想背也得背。警察这份职业干得久了,谁还没有一两个仇敌死对头,如果在一位老警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后,他曾经工作的单位还一步一步给他安上犯罪分子的名头,于心何忍?物伤其类,他们反正是做不出这样的事情,因此执意想让李响岳以因公牺牲的警察身份下葬,就葬在其他牺牲的英烈身旁,生荣死哀,也许是他们唯一能够为这位让人肃然起敬的警察最后做的一件事情。

    另一部分人就不这么想了。身为警察,知法犯法是要罪加一等的。作为一名执法者,他们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守护着人民的安全,他们从穿上那身警察服的第一天起,就是有别于人民群众的,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所有人都可以犯错,他们却不能。国法无情,警纪无情,身为一名警察,他们有责任维护这份职业的荣誉与尊严,哪怕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将屠刀伸向自己曾经的同行,亦绝不会手软,不如此做,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是一句空话。认罪书中有大量的细节,犯罪心理研究室中幸存的其他工作人员也证实,李响岳曾经亲口认罪,他的家人并没有发现任何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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